何国杰:走中国风险投资变革之路
中国本土的风险投资在这种一冷一热、机会与困难并存的情况下,怎么适应现阶段的这种变化呢?一要结合外资风险投资机构的现状和特点进行考虑,更重要的是根据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的现状与特点进行思考应对。

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面临压力
   
近年来,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这些压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外资风险投资机构、基金公司及其他一些专门从事国际购并的公司,他们要在全球范围内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都在中国国内找资源,并借助境外活跃的资本市场和强大的筹资能力等有利条件,用较低成本、较大资金、较快速运作的方式,进行投资、购并或控股我国本土的某些优质或极具潜质的高科技项目资源,而且这种购并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以上外资投资与购并业务随着近两年NASDAQ的复苏而表现出比较“热”的现象。因此可以预见,外资投资机构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都将是国内开展投资与购并业务的主要力量。
   
二是在中国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由于遇到了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不系统、不完整的情况,使得其在发展的过程中,无论筹资还是退出都有非常多的困惑。尤其面对外资进入时显得很无措,难以与之抗衡。在这种情况下,国内风险投资机构想要找一些运作前景良好的热门项目就很难,因此,他们只能采取一种较为谨慎的投资策略,着重在一些熟悉的重点科技行业或相对较熟悉的专业领域里谋求发展。因此,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近年极不活跃,表现出比较“冷”的现象。

如何看待现阶段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面临的新变化
   
中国本土的风险投资在这种一冷一热、机会与困难并存的情况下,怎么适应现阶段的这种变化呢?一要结合外资风险投资机构的现状和特点进行考虑,更重要的是根据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的现状与特点进行思考应对。
   
具有规模的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本土机构)大多数都以政府或国有资本出资为主,以公司制管理运作模式为主导。本土机构股权结构较单一,核心管理层的形成有行政化的影子,管理层次较重叠,决策效率较低。不能完全对管理团队进行充分授权,存在多头或多层管理决策机制,权责边界较模糊,管理结构不适合从事高风险管理、市场变化快、行业竞争激烈的投资业务。
   
而且,国内缺乏一个活跃的资本市场,已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仍缺乏积极的购并行为,本土机构的投资退出只有股权转让的形式。而从国际惯例来看,投资收益最高的是IPO,因为IPO成功后,投资者股权可以逐步从资本市场退出。而本土机构投资的企业即使在国内中小企业板上市后,仍然不能使投资人的股权实现分步退出。投资资金来源受到局限,民间资金看不到风险投资光明的前景,就不愿意交给本土机构去管理,这就使得为数不少的本土机构后续筹资、现金流平衡、循环投资等方面出现困难,导致运作不畅。
   
由于本土风险投资发展前景不明朗,就造成难以吸引有行业经验和高水平人才加盟的局面。而本土机构的发展需要不断吸收高级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需要某些高科技领域或产业的决策高层加入到风险投资的管理团队中来。
   
自2001年以来,本土机构投资额在投资总量中的份额呈逐年下降趋势,2001年占50%,2002年占45%,2003年占30%,2004年占25%。总体表现为国内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数和筹资额与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快速增长极不相称。
   
相信,全球会更关注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动态,特别是中国本土机构的发展。2004年中国实际风险投资总金额排在全球第五位,约为13亿美元,仅排在美国、加拿大、以色列、英国之后。
   
但是,国内资本市场对推动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发展的效果不太明显。从国际风险投资运作效益来看,购并收益是比较少的,而投资企业的IPO收益比较高。本土机构主要是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总体收益不高,风险投资策略性的投资者不能进一步地退出。投资项目主要以股权转让或经营分红来获利。这与本土各种扶持政策迟迟得不到颁布实施与落实有一定关系。此外,到现在为止,中国仍然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风险投资协会。这既不利于本土行业内部的交流、培训,同时也给对外沟通、合作等等方面造成了很多的不便。
   
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发展中的制约,我们认为是一个系统性、政策性,缺乏前瞻性的制约。本土风险投资发展到现在遇到很多问题,而且这里面既有对法律法规制定的认识问题,也有需要尽快制定可行性的扶持政策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预期,国内由有扶持的政策和法规的推出到最终形成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的依托环境,仍需经历比较长的时间。
   
因此,为促进中国创新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制定全方位扶持本土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政策。

本土风险投资公司的创新求变之道
   
今年以来,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进入分化和重整阶段。风险投资机构的生存与发展依赖资金、管理、人才这三个要素,但资金规模较小的机构经过几年的投资运作后,如果没有形成良好的投资、管理、退出和再投资的循环造血功能,筹不到进一步发展的新资金,投资与管理就跟不上,人才也会离开,就必然会出现被重组或被淘汰的局面。
   
有些过去以政府机构主导投资运作而非进入市场竞争发展的规模较小的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生存条件,同样面临重组和被淘汰的危险。
   
本土风险投资机构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与演变,主要出现了四类主流变革和发展情况。相应地,中国的风险投资可以采取四种不同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风险投资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的权力。这种形式在上海、江苏进行了很多的实践,就是把原来政府出资设立的创投公司转变为基金公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基金的基金”这种模式。它的特点是选择“基金管理公司”模式,实行“基金的基金”授权封闭式管理。政府的目的不是获取经济效益,而是旨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培育该地区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迅速发展,从而通过投资更多的创新科技企业,培植区域性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和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资源,达到强化区域性的创新发展能力的目的。我认为这是一种主流模式,是代表地方政府先知先觉的模式。
   
第二种模式是按国有控股企业模式运作。北京、广州、深圳等多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资金规模大,但是股东少。特点是实施企业化操作,一年一考核,每年要有现金流的平衡,并获取经济效益,要求盈利年年增长。这就要求既做风险投资,又要体现等同于投资公司的功能,这样才能够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第三种模式是按产业投资公司模式转变。这种模式多为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公司采用。因为其专业、产品和技术导向比较窄、比较专注,所以它主要通过资源整合、购并以及控股和其业务相关的企业,尽快实现一个自我滚动的发展。
   
第四种模式是转变为专业基金,致力于支持区域或行业内科技成果的转化。如某些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等院校的创投机构等。
   
本土风险投资机构要实现企业滚动发展,增强企业滚动发展的长效竞争力,在中国的中小企业板块没能把策略投资者所应有的投资收益从市场上拿回来的状况下,我们作为国有控股的风险投资公司,去控股能够提供良好收益的创新企业,是一个具有可行性的办法。

发展中国本土风险投资的建议
   
尽快完善有利于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体系。在推动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动力中,政府的政策作用最重要。因为没有系统的扶持政策,就没有系统性的风险投资生存发展的环境,然而目前本土只有若干分散性的管理政策,而缺少一些有利于风险投资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系统性的扶持政策。
   
我认为政府要将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培植具有独特的创新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以及鼓励投资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企业作为一个国策来实施。就是说,它作为一个国策,要同金融、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等政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政府负起总体推动的责任,这样中国风险投资就有希望了。其他方面的扶持与税收政策都是围绕这个国策来配套的,这对中国的综合国力增长和产生独有的知识产权是非常有利的。扶持风险投资就是扶持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市场最终会带给政府一个丰厚的综合回报。
   
此外,目前中国也已经到了必须推出综合政策的时候了,达到综合国策后的效果有:创造更多的中国的高科技产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创新属于民族的品牌,提高国家未来竞争力。
   
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互补。本土风险投资主要是促进金融、科技、新生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经济行业的良性循环。我们将关注当前、筹划未来、审时度势,滚动发展,主要在中国大陆运作。国内风险投资与外资风险投资在今后的发展中将进一步体现互补性,而且本土风险投资与外资风险投资各有所长,可分别在各自熟悉的投资领域运行。今后外资风险投资机构不再是仅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而是用外资的资金、用中国和国际的市场和中国的产业技术,去国际资本市场创造出一个个奇迹。这为中国政府部门与本土风险投资提供了“多重”值得借鉴的经验。中国本身要把创新科技和创新产业发展起来,自我享受更多的成果,并鼓励民间投入更多的资金,这也需要中国扶持风险投资的政策的系统性进一步尽快完善。
   
境外和本土地风险投资机构在管理运作上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创造一个更有利于各种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局面。
   
我国本土一定要不断完善有利于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并推动类似于美国“小企业投资计划”(SBIA)、以色列YOZMA的计划,从而促进中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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